是在做梦吗?不。一切都千真万确。
……省委全委会期间传说的所谓的“马扬失踪事件”也的确生过。那天傍晚,的确有一辆车开到白云宾馆,接走了马扬,但接走马扬的那辆车里没坐着潘祥民。当时,马扬是被接到省委另一个“招待所”去的。那个招待所,人称“三十一号招待所”,靠近乌马河水库。原先是省安全厅一个多年闲置的秘密工作“据点”,依山傍水,环境十分幽静。有一幢老式的小楼和几幢宽敞结实的青砖平房,去水库钓鱼荡舟野餐十分方便。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几位笔杆子早就听说了这地方。省第十次党代会前,他们曾借住在这儿(把小楼和那几幢平房几乎全包下了),为贡开宸起草党代会的政府报告,前后差不多住了六七个月。以后又多次在这儿起草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每每也是一住就是一两个月或三五个月。省安全厅的同志见此状,索性做了个顺水人,把它让了出来,经双方友好协商,作为象征性的补偿,省委办公厅从省委书记工作基金里为安全厅争取到一笔为数并不太多的基建费,去修缮他们在市内的一处工作用的宾馆;又从省长工作基金里争取到一点钱,将小楼和平房做了适度的装修,将它们改造成了如今的“省委第三招待所”。因为它地处乌马河路三十一号,一直以来又神神秘秘地总关着大铁门。而多数日子的夜晚,那小楼里又都黑着灯,大铁门里也总是静得可怕。所以,这里的山民习惯称它“三十一号招待所”。贡开宸估计马扬会在中扔出一颗“重磅炸弹”。他也希望用马扬的“重磅炸弹”去惊动多数干部的思维定式,但他并不希望多数与会者被马扬扔出的“炸弹”炸晕过去,不希望在省委的全委会上出现思想无法统一的“混乱”局面。这是绝对要防止的。所以,一经确定让马扬,他就催促马扬提前把他的稿提交大会秘书处“审查”。马扬也是过于慎重,一直在争取时间修改他的稿,一直拖到前的那一天,才说可以送审了。这时,秘书处的同志觉得时间过于紧迫,怕把不住关,一时疏漏,捅出什么大娄子,没敢独自接这个“活儿”,直接找到贡开宸,提出希望请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一起来“会审”。贡开宸当即批准了秘书处的动议,派车分别把马扬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拉到三十一号招待所进行“会审”。马扬离开白云宾馆后三十分钟,又开来一辆黑色的奥迪车,这辆车里坐的才是前任省委书记潘祥民。当然他没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戴着墨镜”,但他的神确实是异常地肃穆沉重。他不是来带走马扬的,(即便是前任省委书记,毕竟也是“前任”了啊。怎么可能擅自从省委的全委会上把人带走呢?)他是来找贡开宸的,为的也是第二天马扬的那个“”。马扬在把自己的提纲交付大会秘书处审查前,多了个心眼,他找到潘祥民,想请潘书记先听一听。他料想自己这个会在大会上引起震动,但他不希望由此招致“枪毙”——请别误会,此“枪毙”不是说人被枪毙,而是指的内容,也即他马扬一整套整治大山子的想法被“枪毙”。他想试着看一下潘书记的反应,试一试自己能否说服这位“潘老”。
本章结束